省农委关于下发《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及组织申报 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黔农发〔2016〕53号)
黔农发〔2016〕53号
各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服务大扶贫战略行动,保障我省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油产品安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粮油发展战略,我委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省组织实施“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为此,我委制定了《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地抓好落实。同时,根据《指导意见》和本通知要求,请抓紧组织申报2016年度项目。
一、项目实施计划、补助标准及申报限额
2016年度,全省计划实施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200万亩,其中:水稻60万亩、玉米50万亩、薯类(含甘薯)40万亩、油料(含花生)20万亩、特色杂粮及小麦30万亩。计划水稻、玉米每亩补助26元,薯类每亩补助27元,油料、特色杂粮和小麦每亩补助20元。
本项目实行差额申报,择优立项。2016年度,全省项目申报限额为290个,其中:水稻80个、玉米70个、薯类60个、油料30个、特色杂粮及小麦50个。各市(州)申报限额详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项目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单位向市(州)农委申报;市(州)农委审核、择优推荐并汇总后,于2016年4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书(附件3)1份报省农委,同时报送项目申报表、汇总表电子文档。仁怀市、威宁县项目申报书分别报遵义市和毕节市汇总上报我委。
联系人:朱怡、熊玉唐,电话:0851-85286581、85283650。
附件:1. 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 2016年度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作物申报表和汇总表
3. 2016年度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