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143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业局(畜牧产业局、农机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办〔2016〕12号)等要求,为扎实开展好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及农民群众的安全素质,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农业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发展势头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省农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徐成高
副主任:刘有明、卢熙莎
成 员:李准、杨湘菊、邹宗朝、杨博、李彦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省农委安委办,刘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农业(农机、渔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级农业(农机、渔业)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各地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邀请相关专家以及农业企业负责人,以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下基层活动,通过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向基层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基层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三是组织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部门干部职工、重点岗位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通过在媒体上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和举办安全生产论坛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四是配合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大赛、争做安全生产忠诚卫士演讲比赛等活动,提升安全生产宣传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级农业(农机、渔业)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咨询日活动,切实通过现场咨询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农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深入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把安全生产有关照片、名言警句、体会感悟、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拓展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影响力。
(三)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选取行业典型案例,通过专题研讨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农机部门结合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要求县(市)农机监理干部与辖区内不低于100名农机手谈心对话,了解农机手所想所需,有针对性进行安全教育与技术服务。渔业部门要选取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以影视、图文等形式,充分利用伏季休渔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渔民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它行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好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农民群众的责任意识、警觉意识和防范意识。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级农业(农机、渔业)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时节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切实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邀请相关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发挥媒体在安全监管方面的推动作用。农机部门要结合“三夏”农业生产,组织执法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渔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异地检查、督导抽查、重点回查等方式,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轮大检查、大排查,确保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渔船船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其它相关行业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农业(农机、渔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活动方案,落实人员经费,抓好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范围。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尤其是在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报道,掀起阶段性宣传热潮,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三)信息报送。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业局(畜牧产业局、农机局)于5月27日前将本地活动方案报组委办,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掌握动态,并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告、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及时报送组委办,并于7月7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组委办。
联系人:杨博 联系电话:0851-85954128(传真),
电子邮箱:gznjjl@126.com。
杨湘菊 联系电话:0851-85286744(传真),
电子邮箱:gzycjy@126.com。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