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实现形式专题调研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性服务的要求,探索动物防疫服务新模式,我委自2014年起先后在习水、玉屏等地开展动物防疫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试点的范围逐步拓展,试点的形式日益丰富,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掌握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研究完善有关问题,更好地规范和推动该项工作,根据农业部有关工作部署,我委决定开展“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专题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全面了解各地在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面临的主要问题,对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的意见建议,研究调整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的实现途径。
二、调研方式
(一)书面调研。各地深入挖掘本行政区域内关于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的典型案例和做法,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形成案例报送材料。同时,在收集分析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类别公益性服务的整体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形成总结材料。
(二)实地调研。省农委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材料报送情况,适时组织到部分市(州)、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重点调研政府购买的动物防疫服务是否具有公益性属性、该项工作是否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服务、提供本项服务的社会力量构成、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形式(如资金来源、购买周期、购买标准等内容)、对本项工作的有关意见建议。具体调研的市(州)、县(市、区)临时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报送典型案例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原则上需来自不同的县(市、区)。
(二)请各地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典型案例和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委动物防疫检疫处。
联系人:杨齐心
联系电话:0851-85289155(传真)
邮箱:syc5287855@163.com
附件: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典型做法案例材料报送要求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典型做法案例材料报送要求
每个案例单独形成报送材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实施政府购买的条件
当地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及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条件,考虑的主要因素等。
(二)实施过程及方式
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购买服务标准测算依据,购买客体确定方式及其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购买服务的合同签署情况,终止动物防疫服务的村防疫员的安置措施等。
(三)管理措施
考核措施、监督管理措施等。
(四)实施情况
与实施前相比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
(五)对实施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的意见建议。
(六)与实施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相关的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