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16]45号
贵州省农委 贵州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财政局:
为切实加强2016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1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指标(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黔财农〔2015〕305号)要求,省农委、省财政厅组织编写了《贵州省2016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1.贵州省2016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2016年 县(区)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贵州省农委 贵州省财政厅
2016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