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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农发〔2016〕105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09日 11:22  字体: 访问量:722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市(州)农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法制办、教育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贵安新区农水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法制办、社会事务管理局、政治部,仁怀、威宁农牧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法制办、教育局、文体广电局:

为切实做好201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65号)(以下简称国家六部门《意见》),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开展工作,农村面貌不断改善,农民负担保持较低水平,但是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去年,国家检查组对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涉农乱收费、集资摊派等问题依然存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国家六部门《意见》的学习领会,继续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工作力度不减,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二、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主体责任。今年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2016年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黔农负〔20161号),省直各单位要密切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任务分解,抓好部门的专项治理。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也要相应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减负惠农各项政策的落实。

三、督导检查,进一步推进监管工作常态化。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六部门《意见》和省的督导要求,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受理信访线索调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走访农户和查阅资料账目相结合等多种手段来发现、解决问题,做到边检查边整改。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将根据情况,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单位重点检查和督导,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通报。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检查、监管和治理工作保持常态化。

附件: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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