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委 关于下达2016年度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16〕123号
各有关市(州)财政局、农委、畜牧(水产)局,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林)局,各项目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资金下达给你们(金额详见附件),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省财政厅国库处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动植物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开发推广费用,农业动植物品种选育、育种新材料、新方法研究费用及配套种子生产、繁殖、栽培(饲养)技术研究费用,资料整理、验收总结、鉴定等方面。
二、各级财政部门、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农发〔2005〕100号)的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签订项目合同书,认真组织实施,设置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各项研究任务指标的完成。并在项目任务完成后将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同级财政局、农业主管部门,再由各市(州)农委汇总后报省农委、省财政厅。
三、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的要求,由县整合统筹安排使用,整合方案报省农委备案。
联系人:省财政厅农业处 肖高明 电话: 0851-86892919
省农委科教处 陈 涛 电话:0851-85282535
省农委财务处 肖冀霞 电话:0851-85283228
电子信箱:gzsnwkjc@163.com
附件:1、2016年度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资金安排情况表
2、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项目合同书
3、签订合同相关要求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
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印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