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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农业执法宣传活动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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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更好地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活动,推行“谁执法谁监管”的模式,践行“执法者也是普法者”,引导社会公众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农业执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法同行、依法治农;

二、活动时间:2016年9月和2016年12月两次。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科学选购农资及其识假辨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二)以案释法。选取农业执法典型案例,通过案例解读、向广大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宣讲有关法律规定,震慑违法者,警醒消费者。

四、有关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制定执法活动宣传方案,以行业特点、农业执法、质量安全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介宣传活动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农委(省农业执法总队)。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陈蕾,0851-85285859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