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水上渔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渔船专项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对渔船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碍航作业情况和有非法载客载货需求的水域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二是对有渔船非法载客载货需求水域附近的村民加强安全教育,对有过非法载客载货记录的渔民进行专题谈心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是在库区加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及网箱养殖户按照规划区域摆放网箱,网箱摆放不得影响航道正常航行与行洪;五是采用短信、微信通知、发放明白书等方式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六是严查重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严禁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物,对非法载客的渔船立即查处并取消油价补贴。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好预警应急处置
在“两节”期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安监、海事、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联合检查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形式,对水域渔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将灾祸性气象预警等信息及时通知到渔民、船主,督促企业和船主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发生紧急事件及时联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渔政船要做好值班和备航工作,加强预警、救助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应急值守制度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上报渔业安全事故险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保证渔业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并于2016年9月12日之前将“两节”期间值班表上报至我局。全力确保全省“两节”期间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
附件:省渔业局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值班表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