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省级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专家组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6〕309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小反刍兽疫控制和消灭工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49号)要求,我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并制定了《贵州省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经商有关部门,决定成立省级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专家组(见附件),负责完成评估相关工作。评估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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