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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渔业局关于印发《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黔渔函[2016]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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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农办渔[2016]41号)精神,从2016715日起,我省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均需通过农业部统一组织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方可申领或换发渔业行政执法证,才能从事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抓紧学习、领会精神。

我局计划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全省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或一线渔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到时请各位学员对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大纲》内容查漏补缺,努力学习,迎接农业部组织的统一考试。

附件: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大纲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