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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黔农园办发〔201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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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贵安新区农业园区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园区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园区建设工作,省农业园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全省农业园区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黔农园办〔2016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黔农园办发〔20167号),对园区监测统计和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对前三季度园区相关数据和信息整理分析,发现各地仍然存在一些有待抓紧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园区统计数据与实际建设发展情况不符,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生产等相关统计指标有冲突;二是部分市县园区管理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与统计部门沟通对接力度不够;三是部分园区网站专栏信息缺失,信息发布情况不均衡。为真实反映园区建设情况,展示园区建设风貌和成效,同时为全省园区工作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和绩效考评等工作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数据填报和审核把关

(一)认真组织采集、填报、汇总、审核本市县相关数据,各项指标应做到应统尽统、真实准确、逻辑合理、按时填报。

(二)市县园区管理部门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对比严格把关,提高园区统计系统操作应用、数据分析和研判水平,做好园区报表填报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重要指标数据上报前要与统计部门沟通对接,在审核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分析园区一二三产值(统计表18指标22)构成情况,县域园区一二三产值与全县一二三产值的占比情况。如县域园区一产产值占到全县一产产值70%以上时应结合园区面积、产业规模等因素认真核实数据是否合理,当县域园区一产产值超过全县一产产值时,数据需退回园区修改重报。

2.分析园区农产品单位产量和市场单价(统计表18指标1520是否合理,有的园区存在单位产量超高市场单价超高等不合理情况。

3.分析园区基地面积(统计表7指标2829)是否如实填写,相关产业基地面积与县域主导产业面积的关系是否合理。

4.分析园区季报表是否准确真实反映园区示范带动、项目建设、人才、科技创新应用和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三)各地每月的园区推进情况及相关指标数据及时向所在地政府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对于产值、产量等数据偏大的园区,县级园区管理部门要如实说明原因,提供依据并经所在县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上报。

二、充实完善网站信息

目前园区网站设有园区动态、科技服务、优惠政策、园区规划、招商信息、供求信息、经营主体、产品信息等专栏,较为全面地反映园区发展情况。各园区要充完善园区网站中各信息,每个专栏信息量不少于10条,做到每月都有信息更新发布;各园区子网站首页图片要能反映园区建设全貌,可用园区全景照片、3D图片、全景规划图等图片。县级园区管理部门要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把关,市级园区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园区及时丰富完善网站信息。

三、认真填报相关数据

请各园区在1026日前完成第三季度入户调查表(统计表20)的填报工作,在1110日前完成园区规划信息表(统计表1-4)的填报工作,其余报表严格按照园区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保质按时填报。

四、部分考评指标说明

园区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中的投资、产值、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电子商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将从监测统计系统中提取运用。同时,省农业园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考虑把10-12月份园区统计报表填报情况和园区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纳入今年的园区绩效考评指标中,新增考评指标说明如下。

1.园区统计报表上报情况。计算为:报表按时上报情况分值+报表上报质量分值。评分由省园区办根据各园区报表上报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2.园区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计算为:各专栏信息发布情况分值+园区信息发布总量分值。评分由省园区办根据园区网站各专栏信息发布情况和信息发布总量排位情况进行打分。

五、开展易地扶贫调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农业园区管理部门对当地农业园区内易地扶贫搬迁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120日前报省农业园区联席会办公室。调查报告要包含农业园区内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人口)数量、贫困情况、产业发展和接收带动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就业增收情况、工作措施、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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