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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农产办〔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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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仁怀市、威宁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贵安新区农水局:

为了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加大对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较好地完成全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情况表

鉴于2017年省产业办将在网上填报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季报表此次将不在按照原有报表进行填报。请大家及时组织711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填报《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表》(见附件1),并于2017年1月11日前上报省产业办。

二、填报有关联络方式

由于全省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变动较大,加之新认定的第八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联络方式不齐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并更新产业化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联络方式,请各地产业办认真填写《各市(州)产业化办公室联系表》(见附件2),并组织国家级、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填写《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联系表》(见附件3),汇总后一并于1月20日前上报省产业办

另外,根据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安排,省产业办将免费制作一块牌匾授予新认定的199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并颁发证书。现我办正会同委财务处与制作厂商进行谈价,按照相关程序确定后将及时寄到各地。

联系人及电话:匡天成  0851-85286507


附件:1、《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表》

      2、《各市(州)产业化办公室联系表》

      3、《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联系表》



                                                                                     201715

img568.pdf附件1.xls附件2.xlsimg569.pdf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