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备忘录发布会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委(局)、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保障春管和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动员部署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动农资领域诚信建设,为全年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农业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院、社)将于近期召开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2月27日(周一)下午15︰00—16︰20。
二、会议主要内容
农业、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地方代表发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领导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发布备忘录并讲话;农业部韩长赋部长讲话。
三、贵州省分会场及参加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设在贵阳市电信大楼(贵阳市半边街17号黑马市场)四楼电视电话会议室。贵阳市、贵安新区,南明、云岩、白云、乌当、观山湖区不设分会场,有关人员在省级分会场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经信委、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等省农资打假协调小组成员及联络员;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单位(发改委、人民银行)负责人;省农委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同志;贵阳市、贵安新区,及南明、云岩、白云、乌当、观山湖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有关新闻媒体记者。
(二)市(州)、县(区)分会场。遵义市红花岗、汇川区及其他市(州)所在地县(市、区)有关人员在市(州)分会场参会,不再另设分会场。
各市(州)、县(区)农委(局)牵头组织辖区内市(州)、县分会场有关事宜,除本部门相应单位外,分别邀请辖区内法院、检察院、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社等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单位(发改局、人民银行)负责人参加会议。
五、有关要求
市(州)、县(区)分会场会标统一为“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贵州省××市(州)分会场或贵州省××县(市、区)分会场”。
各地要及时和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做好分会场布置、人员参会安排邀请工作,保证会场人数,维护好会场秩序,确保会议取得良好效果。
联系人及电话:张丽蓉 0851--85285859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