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78号)
关于推进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7〕78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深入贯彻陈敏尔书记让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讲话精神,按照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行动要求,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6]8号)和《贵州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6〕263号),加快建设我省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修改完善我省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全国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先选择蔬菜、水果、鸡蛋等农产品继续实施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500家龙头企业、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高效农业园区企业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相接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保障追溯体系全程可控、运转高效。
三、工作分工
(一)省农委负责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的维护和升级,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方案,修改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二)市、县农业部门已建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方案要求,修改完善本级追溯平台,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各地农业部门未建有本级追溯平台的,不得另行建设,逐步加入省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
(三)各地农业部门应组织动员辖区内蔬菜、水果、鸡蛋的农业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对申请企业进行核查,满足建设条件的,安排经费分步实施。开展检测技术培训。加大对追溯系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和监管频次,提高产品公信力。
(四)农业企业
1、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产品采收与检测、产品销售流向等情况。实行农产品包装和产地标识管理。
2、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产品检测、生产档案记录数据录入、张贴标签等相关工作。
3、制定可追溯管理制度和相关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标准化生产。
4、积极参加农业部门举办的检测技术培训和追溯系统操作培训,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追溯体系设施建设。建立追溯与项目扶持挂钩机制,各类农业投资项目应将追溯系统建设纳入建设内容,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的积极性。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政府采购、学校食堂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农业部门应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投入,配置追溯设备设施。
(三)强化社会共治。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贯彻活动,普及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对可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建立违法行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奖举报机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追溯、使用追溯、支持追溯的良好氛围。
五、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省级计划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150家,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1。县级农业部门组织动员农业园区内的蔬菜、水果、鸡蛋生产企业加入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企业填写申请表(附件2),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到市(州)农业部门,由市级审核于2017年6月30日前上报省农委。以前上报的企业申请,还未安排实施的,也要重新申报。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让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省农委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纳入今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并纳入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内容,年底考核,通报结果。
附件: 附件1.贵州省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任务安排表.docx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