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掌握各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请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要内容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各市(州)以县(市、区)为单位,贵安新区以乡镇为单位,过录汇总填报《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同时,报送本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文字材料,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打算等。
(二)“双超村”情况。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含1万元)且集体经济总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村(简称“双超村”)进行调查统计,填报《贵州省“双超村”统计表》(见附件2)。
(三)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66个贫困县(名单见附件5),填报《贵州省贫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情况表》(见附件3)、《贵州省贫困户参加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表》(见附件4);19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非贫困县(名单见附件5),填报《贵州省贫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情况表》。
(四)典型案例。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典型进行剖析,形成文字材料报送。
二、报送时间
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分别于2017年7月5日前、12月10日前,统一将半年、全年的情况报送省农委。
威宁县、仁怀市,分别纳入毕节市、遵义市汇总报送。
三、其他要求
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上报材料质量。加强上报数据的审核、把关,尤其要做好与上年度已报数据的衔接、分析,避免缺报漏报和数据忽高忽低,确保数据的延续性。
各地在报送纸质材料(须盖公章)的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安亚飞 联系电话:0851—85280558
邮 箱:gzsnjz@sina.com
附件:1.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统计表
2.贵州省“双超村”统计表
3.贵州省贫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情况表
4.贵州省贫困户参加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表
5.66个贫困县、19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非贫困县名单
2017年4月5日
正文及附件下载:关于报送2017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材料的通知(黔农办函〔2017〕5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