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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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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71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有关要求,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进行了修订,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对修订后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在20186月全面完成各县级养殖规划编制工作。

二、对已编制并发布《养殖水域规划》的县要结合农业部修订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对原编制发布的养殖水域规划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对尚未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县,要尽快按照农业部修订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科学合理的开展本辖区内的养殖水域规划编制及发布工作。


附件: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




2017年6月13日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12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