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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制办 省教育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 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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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法制办、教育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贵安新区农水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法制办、社会事务管理局、政治部,仁怀、威宁农牧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法制办、教育局、文体广电局:

为切实做好201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7〕4号)(以下简称国家六部门《意见》)。现将国家六部门《意见》转发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

一、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六部门《意见》要求,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继续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党政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监管,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民负担问题,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二、延伸减轻农民负担监管领域。认真研究分析新时期农民负担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变相要求村级组织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等负担情况的监管,建立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制度,加大政策宣传,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

三、加强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六部门《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健全农民负担检查情况通报和公开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采取明查与暗访、检查与处理、检查与回访相结合的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配合,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努力构建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监管体系。


附件:农业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法制办 教育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


省农委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制办

 省教育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8月3日


黔农发〔2017〕59号.pdf  农业部等部委办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7〕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