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农业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贵州省粮油绿色增产增效示范推广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167号)
各市(州)农委:
为加强我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粮油绿色增产增效示范推广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整体技术水平,确保项目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省农委决定近期组织一次全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粮油绿色增产增效示范推广项目中期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农业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贵州省粮油绿色增产增效示范推广项目中期检查采取“市(州)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走访农户、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各(市)州农委成立项目检查组,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县进行中期检查,并于8月30日前完成检查任务。省级成立检查组对各市(州)项目县进行随机抽查。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领导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县是否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并明确责任分工;各项任务、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二)项目规模落实到位情况。项目规模是否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地块要有方位图,落实面积要有具体数据。
(三)技术到位率和规范化程度情况。农业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是否按省农委下达的《2017年贵州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技术指导意见》(黔农发〔2017〕60号)执行;贵州省粮油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是否按照实施方案批复(黔农办发〔2017〕152号)执行。
(四)标牌落实到位情况。项目区是否按照省农委制定的标牌样式树立标牌,示范标牌内容是否规范。
(五)档案落实到位情况。项目有关文件、方案、田间记录、工作总结等是否及时建档立案,信息记录是否及时、具体和真实。
(六)其他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了解项目区在推进项目工作中形成的好机制、模式和典型经验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检查组要高度重视,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深入农户,认真检查,务求实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当地项目领导小组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并跟踪落实情况。
检查结束后,各市(州)项目检查组要撰写中期检查情况报告,于9月10日前行文报送省农委(省农推总站),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省农推总站邮箱。
联系人:章洁琼电话 0851-85864626 。
省农推总站邮箱:gzsnjz@126.com。
2017年8月11日
(黔农办发[2017]16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农业部绿色高效高效创建和贵州省粮油绿色增产增效示范推广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