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农业农村资源 (渔业)监测统计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有关县(市)农业(农牧、农工)局,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按照《农业部关于支付2017年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等项目的通知》(农财发﹝2017﹞31号)精神及与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签订的“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项目委托书”内容要求,现将农业部下拨的渔民家庭收支调查经费、全面统计调查及休闲渔业监测经费16万元拨付给你们,主要用于开展统计调查员的数据采集补助、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员数据采集补助和样本户补助。
各承担单位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并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转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并将项目执行情况报省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安元银;电话:0851-85815762;邮箱:503473310@qq.com)。
附件: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农业农村资源(渔业)监测统计经费的通知 001.b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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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