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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拨付农业部2017年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一村一品)项目资金的通知(黔农财〔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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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湄潭县、普定县、威宁县、石阡县、农业(农牧)局,兴义市农工委:

根据《农业部关于支付2017年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7〕20号)和贵州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与你单位签订的任务委托书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一村一品)项目资金90万元拨付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在优势品牌打造、产品宣传推介、人员素质提升等方面,使示范村镇品牌优势更加明显、产业业态更加丰富、农民生活更加富裕。

请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并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财政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同时,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委托书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经费决算明细表报送省农委。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农经站:何  波  0851—85286507

邮        箱:1049597649@qq.com


附件:农业部2017年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一村一品)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表



                                                                               2018年1月2日


关于拨付2017年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一村一品)项目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