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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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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工、农水)局,有关企业:

春耕化肥供应是春耕生产的基础保障,关系到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化肥生产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为做好2018年全省春耕备耕期间和用肥旺季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8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促进化肥生产

    生产是保供的基础。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化肥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发改委、经信委、物价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每年春耕秋种需肥关键时间提供肥料需求信息,提高肥料生产企业开工率,促进化肥生产,稳定化肥价格,增加有效供给。

    二、指导农民科学施肥

    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服务,针对当地优势作物、现代农业园区、种植大户,大力开展果(菜、茶)园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精准施肥,引导农民合理用肥、高效施肥,减少不合理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用肥成本。

    三、科学引领,示范带动

    各地要做好农资引导服务,加快建立现代农资综合服务体系,促进传统农资服务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转变,推行统筹统施。大力发展农化服务组织,指导企业提升化肥等农资供应服务水平,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农资市场信息,推进智慧农业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

    四、严把市场准入关,做好肥料登记、市场抽查

    为防止假冒伪劣肥料产品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按照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贵州省肥料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16号)文件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辖区肥料市场的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登记证不齐、包装不符合要求等肥料产品。省级农业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肥料产品抽检,加大抽检覆盖面,同时配合肥料生产企业做好肥料登记工作。

    目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切实履行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18年全省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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