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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2018年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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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2018年春节将至,纠正“四风”又将进入关键时间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有关春节期间的纪律要求,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就2018年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

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省纪委有关规定,对照中央文件中通报的“十种表现形式”,认真查找剖析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改、坚决改。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提醒,宣传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执行,为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起好步、开好局。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于2月8日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和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通报曝光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认真对照通报案例进行自查,确保春节前对党员干部职工纪律提醒到位,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二、重申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近年来省委、省纪委制发的关于确保廉洁过节有关规定,严禁借节日以走访或汇报工作名义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严格遵守《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严格执纪问责

派驻省农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将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坚持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典型问题,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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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派驻省农委纪检组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