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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清产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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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计生委、体育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教育局、文广局(体育中心)、卫生计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现将农业部等国家九部委《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转发国家九部委《清产核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