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8〕48号)要求,我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通过竞争立项方式择优选择1个项目申报农业部2018年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请各市(州)结合实际,发挥创新能力,积极组织申报。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
(一)申报单位
试点工作由各市(州)农委、畜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本级统一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每个市州农业和畜牧部门限制申报1个项目,申报金额200-50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最短1年,最长3年。
2.市(州)级配套财政资金不低于1:1。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的通知》(附件1)创新试点选题中选择申报,并就创新试点的主题和内容作进一步细化。
2.申报单位需报送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呈报文、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申报书(附件2)和实施方案(附件3),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试点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可行性和创新性、绩效目标和进度安排、农业农村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机制、资金使用和保障措施等。
3.申报单位须确定竞争立项答辩组的人员名单(附件4),明确主答辨人,一同将答辩名单盖章后报省农委。
二、组织开展试点竞争性答辩工作
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通过“公开答辩、专家评审、差额选择”的方式,确定2018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项目试点的单位。
(一)答辩组织形式
答辩工作由省农委组织,从政策管理、行业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选取相关专家组成答辩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2018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省农委东三楼议室。
(三)答辩人员
各市(州)农委、畜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确定的主答辩人,合作单位有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答辩组。
(四)答辩程序
主答辩人采用PPT形式汇报,答辩时间20分钟,其中主答辩人陈述不超过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答辩顺序根据当天抽签随机确定。
(五)答辩要点
重点围绕申报试点的背景与申报理由,创新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资金筹措使用和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运行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陈述。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申报书、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6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各市(州)将试点申报材料一式8份及答辩PPT、答辩组报名表报省农委,逾期不予受理。
(三)6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前,答辩组准时在省农委东三楼会议室进行答辩顺序抽签。
联系人及电话:蔡林钋 0851-85281757
刘安凯 0851-85281035
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
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金融支农服
务创新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8〕48号)
2.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申报书
3.贵州省2018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4.贵州省2018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项目竞
争立项答辩组报名表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