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省级渔业 结构调整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工)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渔业结构调整工作,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渔业结构调整资金50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本级资金主要用于编制全省生态渔业发展规划或方案。
二、拨付县级资金用于支持网箱拆除重点县、稻田综合种养重点县渔业结构调整。主要用于2018年期间网箱拆除县养殖企业、合作社、公司、养殖大户发展生态渔业养殖,渔民再就业和转产培训。
(一)实施时间:2018年4月-2018年12月。
(二)支持环节:养殖环保设施、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新建、改扩建的生产性投入,包括场地平整、养殖设施修建、生产设备购买、亲本购买、苗种补贴;新技术培训、示范推广;规划专题研究、评估及编制等费用支出。
(三)工作要求:资金项目管理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水产推广机构、水产养殖企业及专业合作社按照“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省级资金,实施单位先行垫付建设,项目完成并经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请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并于2018年12月底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委(省水产站)。
请接到通知后速将单位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委(省水产站)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徐雅妮 0851-85283228
党先林 0851-85281757
省农委渔业处:龙明树 0851-85866563
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安元银 0851-85815762
附件:2017年省级渔业结构调整资金安排情况表 (2).xls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