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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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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农业农村制定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2018—2021年)》,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6月。请各地按照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队伍,组织做好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畜禽屠宰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附件: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2018—2021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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