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抓好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抓好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廉洁意识。全委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纪律严守规定,坚持以身示范、从我做起,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遵守规定。中秋、国庆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烟酒、食品、花卉等节礼;严禁借节日以走访或汇报工作名义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格遵守《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严肃执纪问责。派驻省农委纪检监察组、委机关纪委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从快从严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零容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851-85289342
举报邮箱:2710514429@qq.com
贵州省纪委派驻省农委纪检监察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