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中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
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中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8〕172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充分发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中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农办牧〔2018〕 46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培训学习
各地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要以学习典型案例为契机,全面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加强警示教育, 深刻剖析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畜牧兽医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的能力。要加强养殖、屠宰及饲料生产、经营、运输等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加大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宣传,提高管理相对人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不留空白。
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各地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依法依规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执法办案、日常监管、证章标志管理和动物产品分销换证等管理规定,做好检疫执法工作。
三、加大违法打击力度
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隔山开证、只开证不检疫、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对逃避检疫、非法处理病死畜禽、贩卖销售病死畜禽、不按规定上报疫情、干扰疫情处置、隐藏销毁调查证据以及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要严惩不贷,坚决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大违法违纪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黔农办发 2018 172号 省农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中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pdf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