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的通知
黔农财〔2018〕90号
省农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二批省级
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
为继续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我委决定开展第二批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申报的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必须符合区域特色突出、科技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广阔,辐射带动能力强,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农民增收等。
二、扶持对象、重点
(一)扶持对象。重点扶持近几年来呈现整体扩张态势,市场前景良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满1年以上,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独立银行账号、经营状况良好,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财务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扶持重点。按照“扶优、扶强、扶大、扶品牌”的原则,重点支持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建设。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逐级申报。申报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申报材料报省农委财务处511室,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5点。
四、项目审批及管理
(一)专家评审。省农委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择优扶持。
(二)立项公示。省农委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支持项目及资金额度,在贵州省农业信息网上公示。
(三)项目批复。省农委根据公示结果,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批复。项目一经批复,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组织实施。原则上,未经批复单位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批复内容和资金使用范围,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报批。
(四)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黔农财〔2017〕54号)的规定实施,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投资不足300万元的,项目完成后,由县级提出验收申请,市级农业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省级根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经市级初验合格后,由市级提出验收申请,经省级初审合格并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联系人:葛磊;电话:0851-85285075
邮箱:391186239@qq.com
附件:2018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申报格式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2018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结构调整项目
申报格式
一、申报书有关资料及装订格式要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按A4纸(210mm×297mm)规格装订(沿长边装订),双面打印。
(二)申报材料装订顺序按以下要求进行编排:
1.封面
2.目录
3.申报文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呈报文)
4.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5.项目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
6.项目申报单位开户行证明和银行账号
7.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8.养殖类项目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环评报告
9.合法有效的项目建设用地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10.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证明和检测人员名单以及近三个月的检测记录
二、其他要求。项目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中应对项目的建设规模、筹资方案、资金到位、经济和社会效益、市场前景、主要建设内容(附资金概算表)等作简要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