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二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25号)、《省财政厅关于安排省级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和农村产业革命12个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19〕91号)和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为引导地方树立食用菌产业保险意识,经研究,现将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二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各地开展食用菌大棚设施等特色保险工作,补助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中的县级分担部分。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食用菌特色保险工作,在执行中央及地方制定的食用菌特色保险相关规定过程中,做好与其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衔接工作。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黔财农〔2019〕140号)及《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痕迹管理,做好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公示。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各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杨韫 0851-86893542
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冯文武 0851-85283634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关立 0851-85281757
附件:1.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安排情况表
2.2019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二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9〕144号).pdf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