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2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安排省级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和农村产业革命12个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19〕91号),为实施好食用菌产业农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研究,现将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食用菌产业农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开展适宜品种引进与筛选、高效栽培技术集成研究与推广等,从中选育一批适应于当地气候条件的高产、优质品种,提炼一批适宜当地种植的高效栽培技术及栽培模式,培养一批指导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二、各地要根据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厅)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及与签订的绩效承诺书使用专项资金。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黔财农〔2019〕140号)及《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痕迹管理,做好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公示。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各市(州)、县(区)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技术指导、督促工作。各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及市(州)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结果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杨 韫0851-86893542
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定勇0851-85860562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关 立 0851-85281757
附件:1.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30日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膛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