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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食用菌产业农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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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食用菌产业农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批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项目实施单位:

你们审核报送的食用菌产业农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材料及文件收悉,经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确定对20个项目予以支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各项目实施内容与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签订的《食用菌产业农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绩效承诺书》,如期保质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和绩效目标

二、项目资金已由《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第五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9〕264号)下达,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确保项目资金运转安全。项目实施内容及成果不得与其它已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的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对项目落实负总责,加大协调工作力度,确保项目落地落实见效。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资料的收集与管理,每季度末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进展情况。不得擅自改变实施地点、实施内容等关键要素,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需经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同意,相关调整或变更内容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涉及项目成员变动的,由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报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

五、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单位要按照签订的绩效承诺书要求,形成相关成果、总结材料和佐证资料汇编,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项目初验和验收,验收后的相关材料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实施及实施成果抽查。

联系人:周

邮箱:gzssyjzb@163.com

附件:食用菌产业农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内容与绩效目标

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业农村厅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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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用菌产业农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批复文件3.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