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72号)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的通知》(黔农发〔2021〕58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20763.61万元(详见附件1、2、3)下达你们,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
一、2020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余下部分。紫云、黄平等14个县(市、区)实施的59个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县级初验、市级验收和省级抽验复核合格,项目建设符合申报要求,下达2020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余下部分资金5475.35万元。
二、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提前下达50%部分。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提前下达开阳、新蒲新区等34个县(市、区)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项目50%资金15288.26万元。
三、请项目县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坝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84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于2022年8月31日前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贵州省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安排表
2.贵州省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2020年项目余下部分)安排明细表
3.贵州省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2021年项目提前下达50%部分)安排明细表
4.贵州省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4日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37号)(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