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贵州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27月至20229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60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5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使用投入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存在使用禁用、停用兽药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1500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违法水产养殖单位见下表。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

单位全称

所在地

备注

1

贵州龙源冷水渔业有限公司

遵义市余庆县

生产的鲟鱼,检测出呋喃唑酮代谢含量分别为2.40μg/kg3.07μg/kg2.26μg/kg

2

郭正龙养殖场

毕节市纳雍县

生产的鲤鱼,检测出地西泮含量为6.10μg/kg

3

铜仁市碧江区茶园山村扶贫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铜仁市碧江区

生产的青鱼,检测出地西泮含量为5.46μg/kg

4

安顺市平坝区白云镇长发养殖场

安顺市平坝县

生产的鲤鱼,检测出地西泮含量为61.20μg/kg

5

道真自治县刚露养鱼场

遵义市道真县

生产的鲤鱼,检测出地西泮为112.20μg/kg

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恩诺沙星含量超标,其养殖水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备注

1

贵州玖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黔西南州兴义市

生产的裸鲤,检测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含量215.2μg/kg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人:向海军;电话:0851-85286744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

                                            202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