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我中心拟编制“贵州智慧型乡镇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经费已经落实,有意向的单位,请向联系人索要详细附件,在6月27日上午10时前将编制方案、完成的时间、报价及依据,送达我中心(省政府5号楼218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我中心不予受理。
附:编制贵州智慧型乡镇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价须知
联系人及电话:邹生 13885015967
李生 13984325861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
编制贵州新开发银行贷款智慧型乡镇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价须知
1.项目名称:贵州新开发银行贷款智慧型乡镇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项目联系电话:0851—86891967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报价注意事项
(1)采购主要内容: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编制。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智慧型乡镇建设示范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是提出本项目的目标、组成内容及各项指标特别是结果指标,对各项建设内容的投资进行评估并作出结论。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20.00万元
(4)最高限价:20.00万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要素认识明确,论证规范,论据充分,成果文件规范、准确。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2023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及项目具体需求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不需提交样品、不踏勘。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至今新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不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证明(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不需提供本项材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截图(提供网站截图)。
(2)特殊资格要求
①具备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必须为依法设立并提供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等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团队或相关的专家有编制外资项目可行性报告或评估报告的经验。
备注: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壹套备案。
7.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6月27日10:0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情况:本项目不提交。
9.采购人名称:贵州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891967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价格评审时其价格扣除6%后进行评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未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的不予扣除计算,具体判断标准与实施细则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