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司法厅关于2023年贵州省农村学法用法 示范户认定公示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162号)《贵州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指引(试行)》按照认定程序,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确定2023贵州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481户,现将认定名进行公示(公示名册见附件,公示期20231214日至2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贵州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851-8586741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0851-85559162(贵州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2023年贵州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公示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