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赤水河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提出。联系电话:0851-85286055;地址:贵州省农业农村厅606室。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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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