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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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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县级申报、市(州)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审,拟将贵阳市清镇市等22个县(市、区)作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县(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25日至3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反映。(联系人:黄成艳;电话:0851-85283162;单位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

附件: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县名单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322


附件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资金调整发放方式试点县名单

序号

市(州)

县(市、区)

1

贵阳市

清镇市

2

乌当区

3

息烽县

4

六盘水市

盘州市

5

六枝特区

6

水城区

7

遵义市

播州区

8

绥阳县

9

凤冈县

10

习水县

11

安顺市

紫云县

12

黔南州

瓮安县

13

惠水县

14

平塘县

15

长顺县

16

黔东南州

天柱县

17

毕节市

七星关区

18

大方县

19

铜仁市

思南县

20

沿河县

21

德江县

22

黔西南州

兴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