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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 项目培育机构公开遴选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08:55  字体: 文字来源:人事处  访问量:535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和《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实施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413要求,我厅通过公开遴选程序,遴选出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3所高校作为贵州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查证。

二、公示时间

715日起到719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受理电话:0851-852892600851-85863943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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