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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规范》 制定服务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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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我厅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制定《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采购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1.制定《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2.预算金额5万元。

二、采购服务内容

组织编制《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开展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审核报批,配合完成地方标准发布。

三、比选方式

邀请3家以上单位参加比选。根据相关单位提交的材料,在符合项目要求、质量、服务等相同条件下,选取综合条件最优的单位提供第三方服务。

四、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禁止从业限制;

3.具备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能力;

4.了解贵州乡村建设情况,具有制定标准经验;

五、比选材料相关要求

1.比选申请书。

2.资质文件及简介(包括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相关经验、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或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受贿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存在行贿受贿记录的供应商取消其比选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价及收费方式,人力、物力、技术投入情况等。

5.制定标准工作方案(含人员配备、时间安排、既往同类业绩等)。

参加比选单位应按照要求准备比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533日下午5点前通过特快专递或实地送至省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管理站(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南楼208室;联系人:刘龙;联系电话:0851-85860183

六、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