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科学评估2025年增殖放流效果,经研究,拟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服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20万元。
三、采购服务内容
(一)对2025年下达增殖放流资金的县市区,开展不少于15个县市区的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监测调查。
(二)开展不少于15个县区增殖放流区域抽样调查满意度测评。
(三)形成《2025年贵州省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并与2024年增殖放流情况形成对比分析。
四、比选材料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包括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相关经验、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或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受贿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存在行贿受贿记录的供应商取消其比选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报价单(20分)。
(三)工作方案(含人员配备、时间安排、资金安排、技术投入等)(60分)。
(四)同类项目业绩材料(提供一个5分,满分2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递交材料时间及地址
有意向参加比选单位(经营主体、企业)应按照比选材料要求,准备比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5点前通过特快专递或实地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北楼1026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联系人:廖中华;联系电话:0851-85863976)。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比选方式
根据相关单位提交的材料,在符合项目要求、质量、服务等相同条件下,选取综合条件最优的单位提供第三方服务。
七、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