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006号提案的答复
吴复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土人才培养,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乡土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乡土人才培养措施,不断提升乡土人才能力素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一、关于“搭建人才培养平台,把乡土人才选出来,用起来”建议的答复
(一)探索建设就业培训联盟。创新构建“政府+院校+企业+社会”协同育人用人机制,印发《贵州省就业培训联盟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协同重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基地)、人力资源机构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通过建立政府服务清单、企业需求清单、院校培养清单和机构储备清单,整合政策、资金、技术、师资等资源,打造“培训-就业-产业”闭环生态,形成技能人才供应链,推动职业技能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目前,已建成磷化工就业培训联盟、新能源汽车就业培训联盟、轻纺就业培训联盟。
(二)全力办好各类赛事,以赛促训、以赛选才。组织筹办2024年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省、市、区(县)级选拔赛,为乡村人才提供创业舞台。我省共组织833个项目报名参赛,3个项目荣获全国总决赛奖项。2024年,圆满承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首届乡村工匠技艺展示交流活动。我省代表团荣获3枚金牌、8枚银牌、5枚铜牌、4个优胜奖,9个市(州)121名乡村工匠展示展演17类251件精美作品,充分展现贵州乡村工匠培育成果。开展水果行业职业技能大赛2次,全省200余人参赛,20余人获奖。
(三)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挖掘乡村工匠资源。印发《关于推进贵州省乡村工匠培育的实施意见》(黔乡振发〔2023〕3号),明确“十四五”期间培育认定乡村工匠1万名以上、遴选省级乡村工匠名师1千名以上的目标任务,制定乡村工匠认定程序、培育机制和激励措施。经摸底排查,全省共有民间酿造、传统建筑、刺绣印染等17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11.5万人。
(四)充分发挥乡村人才作用。支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企业,发挥带动作用。截至目前,乡村工匠领办创办企业、工作室等918家,带动就业14.7万人,其中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2.3万人。聘请优秀的科技人员和具备丰富经验的农业从业人员为特聘农技员,发挥其专业技术特长,助推乡村产业发展。2024年,共招募特聘农技人员358人。开展激励农技人员创新创业“揭榜挂帅”行动,推动基层农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2024年,共发布66个基础性示范服务榜单和123个“揭榜挂帅”榜单,18387名农技人员开展基础性示范服务,2643个团队参与“揭榜挂帅”。
二、关于“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让乡土人才‘站’起来”建议的答复
(一)开展乡村技能人才评价。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和职业技能大赛,构建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于实操能力较强,理论知识较弱的乡村技能人员,聚焦我省特色产业,开发正安吉它制作、水族马尾绣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对于具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的乡村技能人员,鼓励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于手工技艺较高的乡土人才,推荐参与相关职业(如手工木工)技能大赛。开展乡村工匠认定,截至目前认定乡村工匠4870名,遴选省级乡村工匠名师531名,有12名省级乡村工匠名师被认定为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
(二)开展乡村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紧扣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问题,印发《贵州省乡镇和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聘办法》(黔人社通〔2024〕67号),将申报层级从副高级拓展到中级及以上,放宽学历要求,优化拓展学术成果认定标准,畅通岗位“小等级”晋级等,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2024年全省共有1268人通过评审取得职称资格。
三、关于“落实人才激励政策,让乡土人才富起来,留下来”建议的答复
(一)强化乡村人才就业创业支持。持续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重点群体创业行动计划,在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以乡情感召、政策吸引、事业凝聚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返乡创业就业。2024年,全省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0.36亿元,扶持1.12万人,新增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292.6万元,共惠及8581人,新增发放场所租赁补贴1.47亿元,共惠及20441人次。将乡村工匠培育项目纳入财政衔接资金支持范围,投入衔接资金2243.77万元,培育乡村工匠项目311个。
(二)拓宽乡村人才发展通道。深入推进“强双基”,进一步拓宽优秀村(社区)干部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渠道,激励引导更多优秀青年人才选择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2024年组织优秀村干部专项招聘,按照“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把关”,坚持“优中推优、竞争择优”,完成480余名村干部招聘工作。
(三)落实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一批青年人才到基层一线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同时,出台支持“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转聘支持政策,努力变服务基层“人员存量”为扎根基层贡献“人才增量”。2025年度,全省计划招募884人,拟于8月招募到岗。
(四)引培结合落实人才激励政策。通过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约2100名急需紧缺人才,举办贵州人才博览会,吸引人才落地14900余名。制定《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工程有关人才项目实施方案》,将乡土人才纳入支持培养范围。实施《贵州省“优才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省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专家健康体检办法(试行)》《关于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解决好人才安居、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具体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优才卡”“人才服务绿卡”10000余张,帮助解决2000余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事宜。全省建成(在建)人才公寓和人才保障房5万余套。打造100个省级“青年人才驿站”,为在黔就业创业青年人才免费提供过渡性住宿以及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
四、关于“完善人才培训体系,让乡土人才‘专’起来”建议的答复
(一)深入实施“四项工程”。紧扣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精准摸排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培训需求,实施“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四项培训工程。2024年全省开展技能培训61.75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开展培训19.09万人次,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培训15.24万人次,创业培训3.5万人次。
(二)开展乡土人才培训。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省内订单培训,2024年共开展订单培训17.55万人次。加强“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培训协作,2024年,围绕三项工程开展培训500期,培训2.31万人次。争取东部省份支持对我省外出就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广东、浙江等地黔籍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2.56万人次。加强乡村产业人才培训,2024年,共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860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800人,高素质农民24500人。
(三)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落实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农技人员开展集中脱产培训,及时更新农技人员知识,提升农技人员专业能力。遴选培育种养殖发展意愿较强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个体户为科技示范户,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提升其发展水平。2024年,累计培训农技人员7977人,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6177个。
(四)不断提升“甲秀之光”省外访学工作成效。创新开展“甲秀之光”省外访学工作,“组团式”选派优秀青年人才137人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北京协和医院等高水平医院,以及有关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研修访学。2025年,修订完善《“甲秀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拟进一步扩大访学规模和访学范围,不断提升省外访学项目成效,鼓励乡土人才积极申报“甲秀之光”省外访学项目,进一步提升乡土人才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和乡村人才发展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完善人才机制。持续开展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贵州人才博览会、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等活动,不断提升“甲秀之光”省外访学工作成效。修订省级“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管理办法,创新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机制。建强壮大就业培训联盟,进一步健全“政府+院校+企业+社会”协同育人用人机制,大力推动职业技能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结合乡村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实际,探索更加符合乡村人才的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乡村人才评价体系。
(二)落实好相关政策。深入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重点群体创业行动计划,在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吸引支持重点群体返乡创业就业。落实好“强双基”政策和“三支一扶”计划,开展好激励农技人员创新创业“揭榜挂帅”,对实施效果佳、群众评价高、社会效益好的优秀团队和个人,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选优上实行“三优先”。支持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创(领)办的企业、合作社、工作室申报帮扶项目用于改善设施设备、传承手工技艺。配合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开展乡村工匠赋能计划。
(三)抓好培育培训。筹备举办好我省各类创新创业和乡村振兴领域赛事,积极组队参加国家赛事,以赛促训、以赛育人。深入实施“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四项培训工程,大力推动“订单培训”,抓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培训协作等,持续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努力建强服务乡村、建设乡村的人才队伍。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29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谭晓山;联系电话:15285579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