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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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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514号),为做好我省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三个奖项面向全省公开申报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指标分配我省共推荐46其中,成果奖18一等奖2个,二三等奖共16;贡献奖27其中县级及以下占70%(≥19个);合作奖1个。各单位推荐指标详见附件3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为加强丰收奖申报组织推荐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按农业农村部要求成立丰收奖省级评审小组,负责全省丰收奖的申报、初评推荐和异议处理等工作省级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丰收奖的申报组织推荐工作省属农技推广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向省级评审小组办公室申报

(二)时间安排

1.受理阶段。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函(包括推荐项目数量、名称、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奖别、等级以及公示情况等内容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级评审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须包含可编辑电子版1份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省级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81518:00,逾期不予受理。

2.形式审查阶段。202581619,省级评审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补正

3.初评初推、公示阶段。202582025日,省级评审小组开展省级初评,初评结果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网址http://nynct.guizhou.gov.cn/公示3

4.异议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向省级评审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同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提出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奖励等级不属于异议范围。异议自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5内未处理完毕的,取消候选项目(人、团队)本次申报资格;5天内处理完毕且无异议的,可继续申报。

5.网络申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奖项由省级评审小组办公室分配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开始网上填报82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填报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报书盖章,再将盖章后的申报书上传系统。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评审标准、申报条件、主要完成人和单位、成果奖效益测算、申报材料严格按农业农村部通知执行。

(二)市(州)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丰收奖的组织申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本辖区范围内的相关人和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明确一位从事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联络员(联络员不得是参与本次任何奖项申报的申请人),并于20258218:00通过手机信息方式将市(州)级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丁磊:18286521644

)一个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作为丰收奖两个及以上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曾获贡献奖的人员不得再申报贡献奖一人多报为重复报奖,取消所涉项目的申报资格。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和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要确保成果数据资料真实可信,严肃抵制材料造假、“说情打招呼”“跑找要”等失信行为,引导监督被推荐者及所在单位恪守学术道德、遵守评审纪律,持续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奖环境,维护评审公正性和严肃性。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学技术处丁磊,联系电话:0851-85282535

        科学技术处 赵玲,联系电话:0851-85285654


    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

            工作的通知

      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

      3.贵州省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指标分配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81

附件1.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主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pdf

附件3.贵州省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指标分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