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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优化调整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审定委员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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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水产种业振兴,进一步规范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办法》,拟组织遴选行业领域专家优化调整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审定委员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对象为省内从事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科技研发、生产经营的相关人员,包括并不限于在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任职人员,长期从事水产技术研究推广的退休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能够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评价,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水产技术研究推广或生产经营从业经验。具有博士学位的,从业经验可放宽至2年。

(三)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专业造诣突出,熟悉水产种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等,熟知水产种业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审定工作,具备养殖生产基地实地查勘能力。已退休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两种方式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水产原、良种场审定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退休人员采取个人申请方式,由原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在职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能申报。

(二)审核遴选。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符合遴选条件的,对申请人从事水产技术研究推广或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入委员会专家名单。

(三)公示公告。优化调整的贵州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审定委员会专家名单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研究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取消入委员会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入委员会专家,并正式印发通知文件。

四、申报材料

(一)贵州省水产原、良种场审定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近期彩色证件照(1寸)电子版。

(三)近5年从事水产养殖技术研究推广或生产经营的主要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并不限于与水产养殖相关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评审活动等。

(四)党风廉政情况说明,由推荐单位出具(见附件2)。退休人员由原所在单位出具。

(五)申请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均按顺序以PDF格式报送电子件,同一单位推荐多人申报的,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于2025102018:00前报至省水产技术推广站(邮箱:503473310@qq.com),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单位)水产原、良种场审定专家委员会入库申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安元银,0851-85283629

附件:1.贵州省水产原、良种场审定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2.党风廉政情况说明(模板)

3.申请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4日

20250924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优化调整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审定委员会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