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绥阳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绥阳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绥阳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绥阳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绥阳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绥阳县农业农村局。
四、建设地点:遵义市绥阳县。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目标:通过实施种植业污染防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监测评估工程等,绥阳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更加紧密顺畅,产业模式更加低碳,农田氮磷污染负荷削减20%以上,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处理能力增加5万吨以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761.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7387.74万元、设备仪器购置1616.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9.64万元、预备费237.2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投资8017.17万元、政府配套756.86万元、企业自筹987.48万元。项目总投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七、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优化完善项目方案,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2年内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到期自动失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