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监督抽查发现30批次问题农产品情况的公告(2026年第1期)
2025年12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根据《2025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黔农办发〔2025〕1号),组织对全省生产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3626批次,其中蔬菜1624批次、水产品233批次、畜禽产品1223批次、食用菌274批次、水果247批次、生鲜乳20批次,其他5批次,共发现30批次农产品样品存在问题。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样品,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已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现将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农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沿河县沿河牧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2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雷山县龙富光养殖户生产的2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雷山县吴开菊养殖户生产的2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惠水县罗思学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辣椒,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织金县织金九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辣椒,经检测发现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织金县织金九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辣椒,经检测发现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啶虫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织金县少普镇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生产的1批次辣椒,经检测发现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平塘县吴冷成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平塘县陈定和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龙里县肖万芬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七星关区胡善康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七星关区林文书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溴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七星关区罗昌书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溴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赫章县蒋新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莲花白,经检测发现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七星关区贵州硕越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萝卜,经检测发现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六枝特区叶正美养殖户生产的2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水城区欧阳学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水城区陈艳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水城区李小军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水城区黄先会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水城区张玉元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问题农产品名单.docx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