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切实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各项工作,我单位拟通过自行采购比选方式确定服务承接单位,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报价不得超出预算,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服务内容
(一)筹办省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1次(时间、地点、方式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启动仪式组织参与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50人次,发放宣传物料不少于2万份。
(三)开展科普进四区(学区、社区、渔区、景区)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
(四)策划并开展抖音平台话题挑战赛不少于1次。
四、比选材料要求
参与比选单位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后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比选处理:
(一)资格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的相关记录截图;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二)报价单,含税全包价。(本项分值20分)
(三)项目实施方案,需完整包含人员配置(含项目负责人、分工)、时间安排(明确各环节节点)、资金安排(与预算匹配,明细清晰)、活动执行方案(含启动仪式、科普进四区、抖音话题挑战赛具体策划)、宣传效果保障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等。(本项分值60分)
(四)同类业绩材料,近三年内承接公益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渔业宣传等同类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项目成果证明等)(一个有效业绩10分,满分2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递交材料时间及地址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下午17点前,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省农业农村厅北楼1026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廖中华,0851-85863976。
(四)递交方式:可通过快递或实地送达两种方式提交,快递以寄达时间为准,建议预留充足物流时间。
六、比选评审方式
我单位将成立自行采购比选评审小组,对所有有效比选材料进行统一评审。评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比选材料为依据,按评分标准对报价、实施方案、同类业绩等进行综合打分。
在符合项目资格要求、服务质量及执行标准相同的前提下,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本次项目服务承接单位;若综合得分相同,选取报价更低的单位;若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确定。
七、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服务协议。
八、其他事项
参与比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比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任何自行采购项目。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负责解释。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