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多形式贯彻落实新《种子法》 扎实抓好种子管理工作
自新《种子法》实施以来,瓮安县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扎实抓好全县两杂良种的备案登记和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在干部业务学习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使种子管理干部和执法人员明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管、惩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已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明确农林主管部门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和种子管理机构是种子的执法主体;赋予农林执法主体行政强制权。
二是在一年一度召开的种子经营户培训会议上,组织学习法律全文。使经营户明确农民因种子质量或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了解新法惩处力度加大。扩大了假种子的范围,包括没有标签的种子。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由违法所得的5-10倍提高到货值的10-20倍。清楚应当登记的品种如果没有进行登记,不能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标语、媒体加强宣传,提高法律的知晓率。采取在办公驻地和重要集镇拉标语,电视台播放有关条款和政府网站刊登有关信息等形式进行落实。
四是采取开展送科技下乡进村活动,搭建咨询台,种子站工作人员在现场讲解新《种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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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农委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