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云岩区联合省、市渔政开展执法 严打禁渔期非法贩卖野生鱼行为
为坚决贯彻禁渔期制度,加大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保护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2016年4月15日云岩区农业水利局联合省渔业局、贵阳市渔政站及贵州《百姓关注》栏目记者对城基路摊位禁渔期贩卖野生鱼的行为进行清理打击。当场查获一条野生芝麻剑(芝麻剑学名斑鳠,极其珍贵的淡水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和《贵州省渔业条例》第二十五条进行查处,没收渔获物将其在黔灵湖进行放生。对不能确定是否为野生鱼的采取就地封存处理,待专家鉴定或经营户提供相关证据后依法处理,同时对当事人进行禁渔法规宣传教育。
此次行动,从经济源头打击了禁渔期非法捕捞野生鱼行为,有效的宣传了禁渔期制度和震慑了禁渔期内非法捕捞、销售野生鱼行为,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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