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讯息

开阳县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2016年政策性农保政策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6-23 15:17:222016-6-23 15:17:222016-6-23 15:17:22

6月16日,开阳县组织全县16个乡(镇)、县农业中心负责人及中国财产贵州分公司和中国人寿贵州分公司2家保险公司召开2016年开阳县水稻保险工作会议,分析和总结2015年全县水稻保险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2016年水稻保险工作。
  会议要求,中国财产、人寿贵州分公司要进一步规范理赔流程,尽快对开阳县2015年受灾农户拟赔未赔部份明确查勘、定损、理赔时限,加快理赔速度,确保定损理赔工作科学、公正、合理、及时,切实维护水稻种植户的合法权益。
  会议明确,2016年水稻保险工作承保机构主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负责。参保对象为开阳县境内种植水稻的农户、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明确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稻水象甲、稻飞虱、稻瘟病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水稻的损失,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